中国科学院大学艺术中心教研室规章制度

  • 朱寅君
  • 日期:202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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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艺术中心各教研室是教学研究活动的公用空间,教学是教研室的中心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教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及管理、为提高教学质量,特对艺术中心各教研室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请艺术中心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二、规章制度

1、教研室全体人员应高度重视教学研讨、交流及教学准备工作,每位教师应认真备课;在组织教学活动中应充分体现师德风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继承中科院老一辈科学家的学术研究传统,为国家培养卓越的人才。

2、教研室的公共使用面积与资产属艺术中心所有,每位教师应该爱惜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占用。

3、教研室所配置的教学物品,如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照明等设备出现故障时,每位教师有责任向行政办公室反映,催促其尽快派人维修,保证物品的正常使用。

4、教师应保持教研室的环境卫生,禁止吸烟,做好清洁值日。每次最后一位离开教研室的教师,应该做好各项检查,关掉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照明等电器,锁好门窗。 

5、教研室不得擅自引人进入、高声喧哗、从事与教学及科研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