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艺术中心组织纪律及会议制度

  • 张振峰
  • 日期:2020-09-25
  • 14141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下发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校部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艺术中心制定如下组织纪律及会议制度,请艺术中心各教职员工自觉遵守。

  • 艺术中心全体教职员工应自觉准时参加艺术中心召开的每一次工作会议,严格遵守会议要求,使校领导的各项工作部署得以贯彻落实。
  • 如不能如期参会,需提前请假并征得领导同意。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若无故缺席会议或谎报虚假请假信息,将对年度考核的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的评判造成直接影响,并记入档案。
  • 艺术中心在落实学校领导工作部署的相关要求中,全体教职员工应服从艺术中心领导班子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对不配合工作以及故意不执行领导班子决议、阻碍艺术中心进行正常工作者,年度考核按不合格处理并记入档案。
  • 艺术中心教师向学校提交的各种日常管理材料,如职称、档案、评奖、评优等上报材料,涉及职称、毕业院校、学历、获奖等级情况等信息应如实填报,并需经过艺术中心领导的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上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 以上组织纪律将作为艺术中心的常态工作要求及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视具体表现,将会在年度考核中通过学校相关的奖惩制度体现。
  • 离休返聘教职工纳入艺术中心教职员工年度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合同。

此项组织纪律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